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系的教学管理,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教学质量,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促进人口与生命科学系“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实施和健康稳步地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系实际,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人口与生命科学系的根本任务是: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生物科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较强实验技能,在食品、医药、农林、园林花卉、轻化工、能源、环保等领域从事生产、管理、设计、新技术和新产品研究、开发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 教学及其管理工作的地位:教学工作是学院经常性的中心工作,学院其他各项管理工作都要服务和服从于教学工作,为教学第一线服务。教学管理是对教学工作全过程进行决策、计划、组织、指挥、调节、监督和评价,在学院管理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第四条? 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坚持正确的教学思想,树立现代高职高专教育的人才观、质量观、教学观;研究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培养规律和教学管理规律,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建立健全教学管理机制,促进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调动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办出专业特色;提高教学质量。
第五条? 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师资队伍管理、教学基本建设管理等。
第二章? 教学管理组织
第六条? 健全教学工作的领导体制。系主任是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主任全面负责系的教学工作,分管教学的副主任主持教学日常工作。在院党委、院行政、系总支的统一领导下,由系主任及教研室主任会议讨论决定系有关教学及其管理的指导思想、长远规划、重大改革举措、重要政策措施等。要建立健全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定期、不定期听课、教研活动学习、考核等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第七条? 建立教学工作小组。教学工作小组由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等组成,研究和决定系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第八条? 建立教学督导小组。教学工作督导小组由负责学生思政工作的总支书记、辅导员组成对教学过程进行监督,听取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反馈。
第九条? 系级教学管理机构。系组织是学院教学管理机构的基本单位。系主任全面负责本系教学及其管理工作。系设教学秘书,处理日常教学管理的具体工作。教研室是教学基层组织,其主要任务是按教学计划规定实施教学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及科研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
第三章? 教学计划管理
第十条? 教学计划是人才培养目标、规格以及培养过程和方式的总体设计,是学院保证教学质量的基本教学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系聘请企业及其他院校有经验人士成立专业指导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审定教学计划,并对人才培养计划和专业方向进行方向性指导。
第十一条? 教学计划应保证培养目标的准确性、实现目标的有效性、课程设置的应用性、培养过程的实践性、培养途径实行产学结合的开放性、学生学习发展的主体性、培养计划具体实施的操作性。专业培养目标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应努力体现学院和专业特色。
第十二条? 制订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
1、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开展社会人才市场需求调查,注重分析和研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特别要关注经济和专业领域技术的发展趋势,努力使教学计划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
2、坚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正确处理好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三者之间的关系。要注重学生德育,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实现教学工作的整体优化,切实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
3、突出应用性、针对性和超前性
要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制订专业教学计划。基础理论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以讲清概念、强化应用为教学重点;专业课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实用性,注重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使学生适应现代发展需要,具备一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4、加强实践能力培养
要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能力培养要贯穿教学全过程。要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增加实验、实习、实训的时间和内容,减少附设于理论课的演示性和验证性实验,加强独立设置实训课程的管理,制定相关实践计划,创造条件使学生掌握从事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
5、贯彻产学结合思想
产学结合是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的基本途径,各教研室应积极主动联系企事业单位,争取企业参与共同制订和实施教学计划,把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当成重要工作去抓。要有为企业服务的思想,教师、学生的实践活动要做成企业、学院双赢,要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实际特点妥善安排。
6、从实际出发,努力办出特色
在遵循上述原则基础上,努力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行“双证”制(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或技术等级证),要把获得证书过程与独立实践结合起来,办出高职高专特色。
第十三条? 教学计划的构成与时间安排:
1、教学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和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修业年限;课程设置、教学环节及学时分配;教学进程表;必要的说明。
2、教学分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理论教学包括课堂讲授、课堂讨论、习题课等教学环节;实践教学包括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实习等教学环节。
3、生物技术及应用专业的修业年限为三年。
4、生物技术及应用专业的课内总学时一般为2536学时,公共基础课630学时,占总时数的24.8%;人文素质教育、科学素质教育360学时,占总时数的14.1%;专业基础、专业方向、专业限选、专业实践课1546学时,其中实践教学484学时,占专业教学活动学时的31.3%。
第十四条? 制订教学计划的一般程序是:学习理解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广泛开展社会人才市场需求调查;确定及论证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设计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由系制定教学计划方案,经院有关部门审议、审核后执行。
第十五条? 教学计划一经确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教学计划既要相对稳定,又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适时进行调整修订。
第十六条? 教学计划的实施是学院教学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完成教学任务、稳定教学秩序、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条件。
1、系根据教务处的总体安排,制定学期教学计划,经审查后执行。
2、教学计划确定的课程、教学环节、学时、授课时间、考核方式、任课教师等均不得随意改动,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的,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执行。
第十七条? 教学大纲是根据教学计划编定的某课程(含实践课)教学内容及要求的纲要性文件,是组织教学工作,检查教学质量,评价教学效果,选择编写教材,装备教学设施,落实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的最基本的教学文件。
第十八条? 制订教学大纲的基本原则:一是人才培养计划与培养目标相统一;二是科学性与先进性相统一;三是系统性与适应性相结合;四是理论教学与能力培养相统一。
第十九条? 教学大纲的内容应按照课程的教育目标、基本内容、性质、任务及该课程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学生学习要求以及必要的说明等部分。
第二十条? 教学大纲一般由系组织有关教师依据上述原则编写,经系和教务处审议,由学院批准施行。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包括单独设置的实验课、实习实训课等),均应制订规范的教学大纲。教学大纲应在相应课程开设前一个学期完成。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教学大纲的要求。
第四章?? 教学运行管理
第二十一条? 教学运行管理是学院组织实施教学计划最核心、最重要的管理。整个教学运行管理中要抓住一个重点:就是以课堂教学(包括实验、实习、实训教学等)为主的教学过程管理,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贯彻教学相长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 课堂教学的组织管理。课堂教学是教学的基本形式,课堂教学的组织与管理是教学管理工作最基本的管理活动。
1、认真选聘有相应学术水平、责任心和教学经验的教师任课。非师范院校毕业的教师要补好教育基本理论课;无实践经验的专业课教师要补好生产实践课;对新任教师和开设新课的教师应进行岗前培训,并要求课前试讲。
2、组织任课教师认真研究和讨论教学大纲,组织编写或选用与大纲相适应的教材或教学参考资料。
3、任课教师应认真备课。在熟悉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基础上,以教务部门下达的教学任务书为依据,制订课程学期授课计划和教学进程,撰写教案和讲稿。学期授课计划应全面考虑讲授、实验、实习(实训)、习题课、课外作业、复习、考核等内容,突出重点,教学进度设计要科学合理。
4、任课教师应认真组织教学。要遵循教书育人、因材施教的原则,采用符合高职教育规律的启发式、讨论式、指导式等多种教学方法,把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创业创新教育融汇于教学全过程,把传授知识、开发智力、培养能力等诸方面统一起来。
5、经常(或定期)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对积极钻研并创造新的教学方法,在培养学生良好学风、提高自学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做出贡献的教师,要给予奖励。
6、积极推广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教学技术等现代教育技术,扩大课程教学的信息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第二十三条? 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实践性教学内容要严格依据专业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中对实践环节的要求进行教学,主要形式包括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综合练习、社会调查和毕业实习等。
1、各教研室要重视实践教学内容的改革,增开综合性、设计性、应用性强的实践项目,加强现场模拟教学的组织和设计,重视训练学生基本技能和应用能力,规范实践教学及考核办法,保证实践教学质量。
2、实习(实训)教学计划由系结合校内外具体情况拟定,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实习(实训)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实习的性质、目的与任务;实习内容、方式、场所和时间分配;学生分组情况与指导教师的安排;实习成绩的考核与评定方法;实习的组织与保证完成实习任务的措施等。
3、课程设计、综合练习、社会调查的选题,应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紧密联系实际,立足培养学生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选题由任课教师拟定,经教研室审核后,报系主任批准。
4、毕业实习是学生毕业前进行综合训练和模拟从业训练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具体安排由系拟定。
5、选聘有一定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的实习指导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指导学生实践活动。实习指导教师应根据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准备,精心组织,耐心指导,注重学生基本技能、技术应用能力、创业精神和创新意识培养。
6、指导教师应及时、认真地批改学生实践活动后提交的实验、实习、实训、调查报告或设计成果,综合学生在实践活动中的表现评定成绩,写出评语。实践教学活动一般单独开设,单独考核。
第二十四条? 考核管理。凡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都要对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积极改革考核的内容和方法,着重检查学生掌握所学课程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情况和实际应用能力。鼓励采用试题库或试卷库命题,实行教、考分离。试卷评阅要认真、公正、客观。
第二十五条? 系应重视对学生课外学习活动的安排与组织管理工作,课外作业的份量和安排辅导答疑要适当。要有计划、多形式地组织学生参加课外活动,丰富学生知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安排非教学活动不得占用教学活动时间。
第二十六条? 日常教学管理。教研室要对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执行结果要记录在案。在实施过程中,系教学督导员应经常了解教学信息,加强教学督导与管理。
第二十七条? 学籍管理。系教学秘书应把学生的基本情况(包括:学生的入学资格、注册及学籍变动、在校学习情况、毕业资格的检查、考核成绩等)及时上报学院各职能部门。
第二十八条? 教学资源管理。各教研室要对所属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的合理配置、规划建设与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充分发挥现有设施与设备的作用,保证教学需要,最大限度发挥校内教学资源效益;积极开发、合理应用社会教育资源,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第二十九条? 教学档案管理。各教研室应按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教学档案管理制度。教学档案的范围包括:
1、院级职能部门下达的政策性、指导性教学文件及有关规定;
2、学院制订的各项教学文件和教学规章制度;
3、教学基本建设的各种规划和计划、师资培训计划和实施情况、教育资源(含教学设施及仪器设备等)统计材料;
4、系和教研室的学年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
5、校历、教学进度表、总课表、考核表、教师任务书及课程表、学期授课计划、课程教学总结、实验、实习(实训)计划及总结等;
6、教学研究计划、行业(或区域)经济教育调研报告与资料、教学改革实施方案及总结、典型经验材料和教学研究刊物、学报、简报等;
7、使用教材目录、自编教材(或讲义)、教学参考资料、实验(实习)指导书、习题集、试题库(试卷库)、试卷分析以及各种声像资料等;
8、教师业务档案,包括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教案及教学工作小结、教师考核资料、教学工作和工作量统计表、论文论著及成果、进修(培训)登记及考核材料等;
9、教学检查统计分析材料、教学工作评价(估)材料、教学工作量统计分析材料、教学工作会议纪要、教学管理成果及各种奖惩材料等;
10、其它有必要建档的教学文件和资料。
第三十条? 要充分发挥教学管理组织在教学运行过程中的管理职能。
1、教研室应按学期初制订的“教研室工作计划”,组织集体备课、公开教学,组织政治与业务学习和教学研究活动,定期组织检查和测评教师的教学进程和教学状况。
2、系要定期召开教研室主任会议和任课教师会议,了解情况,布置工作,总结和交流教学及管理工作的经验,及时研究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十一条? 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是教学管理的最终目的。必须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全面的质量观,坚持严格的质量标准。严格把好质量关,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估督导体系,形成分析、评价、反馈制度,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达到最佳教学效果。
第三十二条? 认真抓好教学全过程的管理。
1、抓好教学计划实施过程的质量管理,要做到精心设计,整体优化;
2、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把好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质量关;
3、建立科学的考试工作程序和制度,严格考试过程管理,进行必要的试题、试卷和成绩分析,认真进行考试与课程教学工作总结;
4、建立教学信息反馈网,实行毕业生质量的跟踪调查制度,加强与社会用人部门的联系,经常(或定期)召开教师及学生座谈会,调查了解教学情况,及时改进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毕业生跟踪调查一般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第三十三条? 建立教学质量检查考核制度。建立日常的教学检查和阶段性教学质量检查制度,加强对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教学质量检查考核由系组织实施。
第三十四条? 实行教学工作督导制。充分发挥教学工作督导组织作用,组织进行经常性的教学工作督导,及时提供质量信息。
第三十五条? 建立听课制度。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应定期深入课堂听课(包括实验、实习课),全面了解教师教课与学生学习的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系(部)与教研室应积极组织教师课堂教学观摩。
第三十六条? 组织开展教学评价工作。根据学院有关文件精神,每学期对包括系总体教学工作,专业、课程和各项教学基本建设,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质量等进行评估。开展教学评估工作要与日常教学管理与建设相结合,以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为重点,建立起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不搞形式主义。
第三十七条? 建立教学信息的采集和统计制度。对新生入学基本情况、学生学习和考试情况、毕业生质量及就业情况等主要教学信息应定期采集并进行统计分析,不断改进教学工作。
第六章? 师资队伍管理
第三十八条? 师资队伍建设是系最基本、最关键的教学建设。系根据学科建设需要确定教师岗位,制定师资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实行目标管理。
第三十九条? 采用培养与培训结合、引人与引智结合的办法,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努力建设一支人员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加快“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要把教师师德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
第四十条? 通过教学实践、专业实践和业务进修,尽快形成一批既有一定理论水平和教学水平,又有较强实际工作能力的“双师素质”教师作为中坚力量;重视从企事业单位选聘既有丰富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又能胜任教学工作的技术、管理人员作为兼职教师;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参加教研科研活动和技术应用实践活动,鼓励从事工程和职业教育的教师取得相应的职业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注意选拔和培养专业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抓好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和提高。
第四十一条? 专业建设。根据高职高专教育的培养目标和有关专业设置的指导意见,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技术领域或职业岗位(群)实际要求设置和调整专业。专业口径可宽可窄,宽窄并存。要重视专业教学改革,积极开展专业改革试点,并以此为切入点,推动教学工作及其管理全面改革。定期开展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活动,充分发挥其在专业建设中的作用。争取专业建设的校方投入,确保必要的办学条件,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努力形成专业特色。
第四十二条? 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是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必备条件,也是形成办学特色的关键。依据专业的实际需要,对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逐步实施,以校内实训基地为主、校外实训基地为辅的原则,尽可能与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相一致,形成真实或仿真的职业环境。要搞好实践教学基地管理,要努力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完好率,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十四条? 课程建设。课程建设重点是教学内容的整体优化和整合。要明确课程建设的目标与指导思想,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分层次系统开发。要按照突出应用性、实践性的原则重组课程结构,更新教学内容。注重经济类学科与技术教育相结合,教学内容改革与教学方法、手段改革相结合。要加强重点、特色课程及教材建设。重视优秀课程、精品课程建设。
第四十五条? 教材建设。教材建设和使用要有合理的规划和完善的制度。基础理论课教材的选用既要注意教材内容的先进性,又要保持教材的相对稳定性,鼓励选用通用教材和国家优秀教材,特色课程或专业课程可依据教学大纲组织自编特色教材或讲义。教材的类型包括文字教材、实物教材和声像视听教材等,特别要鼓励教师使用声像视听教材。
第四十五条? 教育现代化建设。要重视引进和发展现代化教育技术,充分利用系网站建设、长期的维护以及信息服务,成为教师、学生学习、实践的阵地。加强对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研究和应用,加快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的研制开发和推广使用,加速实现教学和管理手段的现代化,以提高整体教学和管理水平。
第四十六条? 学风建设。抓好教师严谨的治学作风以及学生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等方面的学习作风建设,形成良好的学风。注重诚信教育。结合专业培养的特点,鼓励学生学习职业技能及相关知识,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证书,注意培养学生的创业精神。要特别重视考风考纪的教育,杜绝考试作弊行为。把德育工作和对学生职业道德的教育相结合,加强学生职业道德的培养。
第四十七条? 教学管理制度建设。按照学院有关要求,建立和健全各种教学管理制度,制定完备的教学基本文件,实现教学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第四十八条? 教学管理与教学理论研究。教学管理必须以正确的教育理论为指导,以教学管理研究和教育理论研究为基础。把教学管理作为教育科研工作的重要内容,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教学管理的一些重点课题进行立项研究。
第四十九条? 加强国内外、校际间以及校企间的交流与合作,广泛学习和借鉴一切先进的教学与管理经验,积极探索适应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和管理方法,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使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现代化、科学化。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本规范适用于人口与生命科学系。
第五十一条? 本规范中于学院文件冲突时以学院相关文件为准。
第五十二条本规范由人口与生命科学系负责解释,自二○○六年九月一日起试行。
? |